DB42/T 1141-2016
无公害食品 大豆田主要杂草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6-01-20 实施时间:2016-03-20


大豆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也是我国人民的主要蛋白质来源。然而,在大豆生产过程中,杂草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们会竞争大豆的养分和水分,影响大豆的生长和产量。同时,一些杂草还会分泌毒素,对大豆的生长和品质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综合防治大豆田主要杂草是保证大豆生产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标准规定了大豆田主要杂草的综合防治技术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杂草调查和监测:在大豆生长期间,要对大豆田的杂草进行调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杂草的种类、分布和数量,为制定综合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2. 杂草防治措施:根据杂草的种类、分布和数量,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包括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和机械防治等。其中,物理防治包括覆盖、翻耕、深松等措施;化学防治包括喷洒除草剂等措施;生物防治包括利用天敌、微生物等措施;机械防治包括除草机、锄草机等措施。

3. 防治效果评估:在防治过程中,要对防治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防治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4. 安全使用农药:在化学防治中,要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规定,正确使用农药,保证大豆的质量和安全。

5. 环境保护:在防治过程中,要注意环境保护,避免对土壤、水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大豆田主要杂草的数量和分布,提高大豆的产量和品质,保证大豆生产的质量和安全,达到无公害食品的标准。

相关标准:
GB/T 19649-2018 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规范
GB/T 19650-2018 无公害食品生产过程规范
GB/T 19651-2018 无公害食品产品规范
GB/T 19652-2018 无公害食品认证规范
GB/T 19653-2018 无公害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