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名村成为了各地旅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湖北省旅游名村的评定工作,提高旅游名村的质量和水平,湖北省旅游局制定了《湖北省旅游名村评定规范》(DB42/T 1172-2016)。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定条件
湖北省旅游名村评定的基本条件包括:村庄环境整洁、村容村貌美观、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旅游服务设施完善等。同时,还要求村庄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旅游法规、政策和标准。
2.评定程序
湖北省旅游名村评定的程序包括:申报、初审、现场考察、终审、公示等环节。其中,初审主要是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现场考察则是对村庄的实际情况进行考察,终审则是对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3.评定标准
湖北省旅游名村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村庄环境、村容村貌、文化底蕴、旅游资源、旅游服务等五个方面。其中,村庄环境主要考察村庄的卫生、垃圾处理、噪音等情况;村容村貌主要考察村庄的建筑风格、道路状况、绿化情况等;文化底蕴主要考察村庄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旅游资源主要考察村庄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旅游服务主要考察村庄的旅游接待、导游服务、住宿餐饮等情况。
4.评定结果的公示
湖北省旅游名村评定结果将在湖北省旅游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还会在村庄内进行公示。评定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旅游名村、二级旅游名村、三级旅游名村。
相关标准
GB/T 17740-2017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41-2017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42-2017 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43-2017 旅游景区安全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44-2017 旅游景区管理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