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招标人。
1.2 招标人应当遵守本规程的规定,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
1.3 招标人应当依法履行招标人的职责,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招标人的基本职责
2.1 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2 招标人应当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和要求,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
2.3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告,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
2.4 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2.5 招标人应当签订合同,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招标文件的编制
3.1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等内容。
3.2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条件和要求,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3.3 招标文件应当公开透明,保证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招标文件的公告
4.1 招标人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招标文件的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4.2 招标文件的公告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天,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内容。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递交时间、递交地点、递交方式等。
六、评标工作的组织
6.1 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
6.2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工作,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6.3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七、合同签订
7.1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7.2 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合同的履行。
7.3 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相关标准
GB/T 14915-2010 招标文件编制通用规范
GB/T 14916-2010 招标文件编制指南
GB/T 14917-2010 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GB/T 14918-2010 招标文件编制技术规范
GB/T 14919-2010 招标文件编制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