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349.11-2017
武汉市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 第11部分: 商务写字楼
发布时间:2017-03-20 实施时间:201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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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务写字楼在城市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其取(用)水量也越来越大。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武汉市制定了《武汉市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其中第11部分是针对商务写字楼的取(用)水定额。
本标准规定了商务写字楼的用水定额,包括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用水量等。其中,人均用水量为每人每天50-100升,单位建筑面积用水量为每平方米每天0.3-0.5升。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商务写字楼取(用)水的水质要求,包括水源水质、出厂水质、管网水质等。要求水源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出厂水质符合《城镇供水水质标准》(GB 5749),管网水质符合《城镇供水水质卫生监督管理办法》(GB 5749)。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商务写字楼取(用)水的水表安装和计量要求。要求商务写字楼每个用水设施都应安装水表,并定期对水表进行检测和校准。同时,要求商务写字楼每年对用水量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用水量异常情况。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8920-2002 城镇供水水质标准
GB/T 17219-1998 城镇供水水质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GB/T 778-2007 水表
GB/T 12723-2007 水表检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