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中,参建单位与土地整治项目业主签订的参建合同。
二、基本内容
1. 参建单位应当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工程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
2. 参建单位应当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的要求,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等。
3. 参建单位应当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等义务。
4. 参建单位应当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的要求,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等。
5. 参建单位应当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质量保证、安全保证、进度保证等义务。
三、合同签订
1. 参建单位应当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的要求,编制参建方案,并提交业主审核。
2. 业主应当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的要求,审核参建方案,并与参建单位签订参建合同。
3. 参建合同应当明确工程建设的内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参建单位的权利义务、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合同履行
1. 参建单位应当按照参建合同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工程建设任务。
2. 业主应当按照参建合同的要求,支付合同价款,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协调工作等。
3. 参建单位应当按照参建合同的要求,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合同变更
1. 参建单位和业主可以协商变更参建合同的内容,但应当经过书面协议,并报批相应的部门。
2. 参建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参建合同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六、合同解除
1. 参建单位和业主可以协商解除参建合同,但应当经过书面协议,并报批相应的部门。
2. 参建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解除参建合同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1. 参建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参建合同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要求,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参建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参建合同的要求,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如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标准
GB/T 50430-2007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GB/T 50312-2002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GB/T 50315-20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4-2003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 50313-2005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