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目的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术语和定义
3.1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指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质、设备、场所、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缺陷、不足或存在的风险。
3.2 隐患排查
指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检查、发现和记录的过程。
3.3 隐患治理
指对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分类、整改和跟踪的过程。
3.4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指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的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4.1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
4.2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时间和要求。
4.3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记录排查治理情况和效果,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
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技术
5.1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采用科学、系统、全面、实际的方法和技术。
5.2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技术。
5.3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
6.1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6.2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注重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科学评估,确定优先整改的隐患。
6.3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注重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6.4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评价和监督
7.1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评价,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7.2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7.3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3098.1-2010 机械工程术语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