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487-2018
党政机关会议服务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8-11-05 实施时间:2018-12-19


会议是党政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形式,会议服务是保障会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为了规范党政机关会议服务的管理,提高会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本标准制定了以下管理要求:

1.会议服务的组织
1.1 党政机关应当设立会议服务管理机构,负责会议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1.2 会议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会议服务计划,明确会议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和预算等方面的要求。
1.3 会议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会议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会议服务的情况,为会议服务的实施提供支持。

2.会议服务的实施
2.1 会议服务应当根据会议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包括会场布置、设备配置、餐饮服务、交通接待等方面的内容。
2.2 会议服务应当按照服务方案的要求,及时、准确、周到地提供服务,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3 会议服务应当注重细节,做到服务周到、细致、贴心,提高会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会议服务的监督
3.1 会议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对会议服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2 会议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会议服务评估制度,对会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为改进会议服务提供依据。

4.会议服务的评估
4.1 会议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会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2 会议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会议服务的管理和实施。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78-2019 会议室设计规范
GB/T 50379-2019 会议设备使用与维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