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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田灌溉用水定额
发布时间:2019-12-02 实施时间:2020-03-02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业用水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为了合理利用农业水资源,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农业用水定额标准。本文介绍的是湖北省农业用水定额标准中的农田灌溉用水定额。

农田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灌溉条件下,每亩农田所需的灌溉用水量。根据湖北省的气候、土地、作物等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农田灌溉用水定额标准。具体如下:

1. 水稻
湖北省水稻灌溉用水定额为每亩4000-5000立方米。其中,早稻灌溉用水量为4000-4500立方米,晚稻灌溉用水量为4500-5000立方米。

2. 小麦
湖北省小麦灌溉用水定额为每亩2000-2500立方米。

3. 玉米
湖北省玉米灌溉用水定额为每亩3000-3500立方米。

4. 棉花
湖北省棉花灌溉用水定额为每亩2500-3000立方米。

5. 蔬菜
湖北省蔬菜灌溉用水定额为每亩2000-2500立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定额标准仅供参考,实际灌溉用水量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农田灌溉用水的质量要求。灌溉用水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质标准,不得对土壤和作物产生不良影响。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农业用水定额
GB/T 18921-2002 农业用水计量
GB/T 18922-2002 农业用水节水技术规范
GB/T 18923-2002 农业用水管理规范
GB/T 18924-2002 农业用水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