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6/T 1-2017
襄阳市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17-10-12 实施时间:2017-11-12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襄阳市智慧农业示范基地的评价。

二、评价指标
(一)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1. 农业物联网覆盖率
2. 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情况
3. 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4. 农业智能化设备配备情况
5. 农业生产环境监测设备配备情况
6. 农业生产自动化程度

(二)农业生产指标
1. 农业生产效益
2. 农业生产质量
3. 农业生产安全
4.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三)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1. 农业产业发展水平
2. 农业产业带动效应
3. 农业产业对就业的贡献
4. 农业产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

三、评价方法
(一)定性评价
根据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农业生产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对襄阳市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进行定性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

(二)定量评价
根据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农业生产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对襄阳市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进行定量评价,评价结果采用得分制,满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

四、评价标准
(一)定性评价标准
1. 优秀: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农业生产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均达到或超过评价标准。
2. 良好: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农业生产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中有一项未达到评价标准。
3. 一般: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农业生产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中有两项未达到评价标准。
4. 较差: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农业生产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中有三项或三项以上未达到评价标准。

(二)定量评价标准
1. 优秀:得分在90分及以上。
2. 良好:得分在80分至89分之间。
3. 一般:得分在70分至79分之间。
4. 较差:得分在70分以下。

五、评价结果的判定
(一)定性评价结果的判定
1. 优秀: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农业生产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均为优秀。
2. 良好: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农业生产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中有一项为良好,其余指标为优秀。
3. 一般: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农业生产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中有两项为一般或一项为较差,其余指标为优秀或良好。
4. 较差: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农业生产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中有三项或三项以上为一般或较差。

(二)定量评价结果的判定
1. 优秀:得分在90分及以上。
2. 良好:得分在80分至89分之间。
3. 一般:得分在70分至79分之间。
4. 较差:得分在70分以下。

六、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应当根据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并向襄阳市农业农村局提交评价报告。

相关标准
1. GB/T 34004-2017 智慧农业信息化技术规范
2. DB4205/T 1-2017 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规范
3. DB4207/T 1-2017 智慧农业示范基地管理规范
4. DB4208/T 1-2017 智慧农业示范基地服务规范
5. DB4209/T 1-2017 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评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