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12/T 28-2020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15 实施时间:2020-03-15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使用等领域中重要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是政府公信力和社会信任的重要体现。为了保障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和打击招标投标领域的不正之风,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监管工作。其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一种重要的监管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监管部门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监管事项,对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检查,将检查结果公开,以实现监管的公开、公正、公平。该监管模式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招标投标领域的不正之风,提高监管效能,保障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为了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保障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DB4212/T 28-2020《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制定了以下要求:

1.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监管对象、监管事项、监管程序和监管结果公开等方面的要求。

2.监管部门应当制定监管计划,明确监管对象、监管事项、监管时间和监管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3.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确保监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4.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管结果的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5.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管结果的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08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息公开规范

GB/T 22240-2008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范

GB/T 22241-2008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规范

GB/T 22242-2008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评审规范

GB/T 22243-2008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