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6/T 8-2019
襄阳市有机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9-10-21 实施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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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模式,有机水稻生产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襄阳市有机水稻生产,保障有机水稻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本标准。
一、技术要求
1.土地要求:有机水稻生产应在符合有机农业标准的土地上进行,土地应无化学污染和重金属污染。
2.种子要求:有机水稻种子应符合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准,不得使用转基因种子。
3.施肥要求:有机水稻应采用有机肥料,不得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
4.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方法,不得使用化学农药。
5.收割要求:应在水稻成熟期内进行收割,不得使用化学剂促进成熟。
6.加工要求:有机水稻加工应采用无公害、无污染的加工方法。
二、管理要求
1.生产管理:应建立有机水稻生产档案,记录生产过程和管理情况。
2.质量管理:应建立有机水稻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有机水稻的质量和安全。
3.环境管理:应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检验要求和标志
1.检验要求:应按照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有机水稻符合有机产品认证标准。
2.标志:有机水稻应在包装上标注“有机产品”标志。
四、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1.包装:应采用无公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
2.运输:应采用无公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避免与化学农药和化肥等有害物质接触。
3.贮存:应在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中贮存,避免与化学农药和化肥等有害物质接触。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11 有机产品
GB/T 27161-2016 有机农产品生产
GB/T 27162-2016 有机农产品加工
GB/T 27163-2016 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
GB/T 27164-2016 有机农产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