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651-202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1-03-03 实施时间:2021-06-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也越来越多,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也随之而来。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DB42/T 1651-202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要求》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一般要求:包括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等。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包括排查的程序、方法、内容、要求等。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包括治理的程序、方法、内容、要求等。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组织与管理:包括组织与管理的要求、责任、监督等。
该标准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此外,该标准还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30967-201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GB/T 50430-200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