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673-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1-04-01 实施时间:2021-06-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生活垃圾的数量不断增加,如何有效地处理生活垃圾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是一种有效的处理方式,可以将生活垃圾转化为水泥生产中的原料,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为了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评价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了DB42/T 1673-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评价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评价对象: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设施和运行情况。

2. 评价指标: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量、处理效率、处理成本、环境影响等指标。

3. 评价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包括实地调查、数据分析、专家评审等。

4. 评价结果:根据评价指标和方法,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设施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并给出评价结果和建议。

5. 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和建议应以评价报告的形式呈现,包括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生活垃圾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条件

GB 5085.3-2007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保护规定

GB 18599-2016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889-2011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85-2014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染控制设施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