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上报工作。
二、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上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单位、使用单位、事故性质、事故原因等;
2. 事故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3. 处理情况:包括事故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三、程序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上报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
1. 事故发生后,使用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 使用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制定处理方案;
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 上级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四、责任
1. 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应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负监管责任,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向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五、要求
1.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上报制度,明确责任、流程、时限等;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使用单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3.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相关标准
GB/T 12350-2019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
GB/T 26735-201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T 26736-2011 特种设备安全评定规程
GB/T 26737-2011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规程
GB/T 26738-201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职责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