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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观测站是气象部门进行气象观测、预报和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气象预报和服务的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为了保证气象观测站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对气象观测站进行现场校准。本标准就气象观测站现场校准气压的方法、要求、程序、记录和报告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省级气象观测站现场校准气压的工作。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气象观测规范》(GB/T 19201-2006)中的术语和定义相同。
3.校准方法
3.1 校准仪器
校准仪器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的计量器具检定和校准规程的要求,并应定期送检和校准。
3.2 校准程序
3.2.1 校准前准备
(1)校准前应检查校准仪器的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2)校准前应检查气压计的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3)校准前应检查气压计的零点漂移,如有漂移应进行调整。
3.2.2 校准过程
(1)校准仪器应按照其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2)校准仪器应按照气压计的量程进行校准。
(3)校准仪器应按照气压计的精度等级进行校准。
(4)校准仪器应按照气压计的使用环境进行校准。
3.2.3 校准后处理
(1)校准后应检查校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2)校准后应记录校准结果和校准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校准后应将校准结果和记录报告上报至上级气象部门。
4.校准要求
4.1 校准精度
校准仪器的精度应符合气压计的精度等级要求。
4.2 校准周期
校准周期应根据气压计的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4.3 校准记录
校准记录应包括校准日期、校准仪器型号、气压计型号、校准结果等信息。
5.校准报告
校准报告应包括校准日期、校准仪器型号、气压计型号、校准结果、校准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等内容,并应上报至上级气象部门。
相关标准:
1. GB/T 19201-2006 气象观测规范
2. DB42/T 1721-2021 省级气象观测站现场校准规程 温度
3. DB42/T 1723-2021 省级气象观测站现场校准规程 湿度
4. DB42/T 1724-2021 省级气象观测站现场校准规程 风速
5. DB42/T 1725-2021 省级气象观测站现场校准规程 降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