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731-2021
湖北省重要湿地生态健康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21-08-06 实施时间:2021-10-06
湖北省是我国重要的湿地分布区之一,拥有着丰富的湿地资源。为了保护湖北省重要湿地的生态环境,促进湖北省重要湿地的可持续发展,湖北省制定了《湖北省重要湿地生态健康评价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重要湿地的生态健康评价,包括湖泊、河流、沼泽、海岸带等各类湿地。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包括:评价目的明确、评价指标科学、评价方法可行、评价结果可靠。评价指标包括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生态系统服务、生态系统稳定性等方面,评价方法包括野外调查、实验室分析、模型模拟等方法。
本标准的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评价结果的解释说明包括:优秀表示湿地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系统功能完整,生态系统服务丰富,生态系统稳定性强;良好表示湿地生态环境状况较好,生态系统功能较完整,生态系统服务较丰富,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强;一般表示湿地生态环境状况一般,生态系统功能一般,生态系统服务一般,生态系统稳定性一般;较差表示湿地生态环境状况较差,生态系统功能较差,生态系统服务较差,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弱;差表示湿地生态环境状况极差,生态系统功能极差,生态系统服务极差,生态系统稳定性极弱。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湖北省重要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其他地区的湿地生态健康评价提供了参考。
相关标准
GB/T 3097-2012 湿地分类与分级标准
GB/T 18920-2002 湿地生态系统评价方法
GB/T 18921-2002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价方法
GB/T 18922-2002 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方法
GB/T 18923-2002 湿地生态系统功能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