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1/T 657-2022
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2-04-13 实施时间:2022-05-13


困境未成年人是指因家庭、社会、学校等原因,处于生活、学习、心理、行为等方面存在困境的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是指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包括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教育培训、康复治疗、就业帮扶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提供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

1.基本要求
1.1 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服务的合法性、专业性和安全性。
1.2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评价机制。
1.3 服务机构应保护困境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困境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4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档案,记录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为服务质量评价提供依据。

2.服务内容
2.1 心理咨询服务: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服务,帮助其解决心理问题。
2.2 法律援助服务: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教育等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2.3 教育培训服务: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学习辅导、职业培训、文化活动等服务,提高其综合素质。
2.4 康复治疗服务: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评估等服务,促进其身心康复。
2.5 就业帮扶服务: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支持等服务,帮助其实现自我价值。

3.服务流程
3.1 接待服务对象:服务机构应接待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了解服务需求和服务情况。
3.2 评估服务需求:服务机构应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评估,确定服务需求和服务计划。
3.3 提供服务方案:服务机构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
3.4 实施服务计划:服务机构应按照服务方案,实施服务计划,记录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
3.5 评价服务效果:服务机构应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服务流程。

4.服务标准
4.1 服务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2 服务机构应保证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确保服务质量。
4.3 服务机构应保护困境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4.4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
4.5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服务流程。

5.服务质量评价
5.1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
5.2 服务机构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服务流程。
5.3 服务机构应听取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社会组织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9491-2013 社会组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
GB/T 29492-2013 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制定指南
GB/T 29493-2013 社会组织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GB/T 29494-2013 社会组织服务质量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