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7/T 304-2022
鄂州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
发布时间:2022-05-06 实施时间: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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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是湖北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长江中游的汉江下游,是湖北省的重要工业城市。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城市用水安全,鄂州市制定了《鄂州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对各行业的用水进行了规定。
一、工业用水定额
1. 钢铁行业:每吨钢水用水量不超过25立方米。
2. 煤炭行业:每吨煤用水量不超过5立方米。
3. 化工行业:每吨产品用水量不超过50立方米。
4. 纺织行业:每吨纺织品用水量不超过20立方米。
5. 食品行业:每吨产品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
6. 造纸行业:每吨纸浆用水量不超过50立方米。
二、建筑用水定额
1. 住宅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
2. 商业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量不超过2立方米。
3. 公共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量不超过3立方米。
三、商业用水定额
1. 餐饮行业:每顾客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
2. 宾馆行业:每客房用水量不超过2立方米。
3. 商场行业:每平方米营业面积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
四、服务业用水定额
1. 医院行业:每床位用水量不超过3立方米。
2. 学校行业:每学生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
3. 公园行业:每平方米绿地用水量不超过0.5立方米。
以上定额仅为参考值,实际用水量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节约用水的原则进行合理控制。
相关标准:
1. GB/T 18920-2002 工业用水计量规范
2. GB/T 18919-2002 建筑用水计量规范
3. GB/T 18918-2002 商业用水计量规范
4. GB/T 18917-2002 服务业用水计量规范
5. GB/T 18916-2002 市政公用水计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