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921.5-2022
湖北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 第5部分:水泥
发布时间:2022-08-31 实施时间:2022-10-31


水泥是建筑材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过程需要大量的水资源。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水泥生产的效率和质量,湖北省制定了《工业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其中第5部分是针对水泥行业的用水定额。

根据本标准,水泥生产过程中的用水主要包括原材料制备、熟料生产、水泥磨制和生产辅助用水等四个环节。其中,原材料制备包括石灰石、粘土、铁矿石等原材料的破碎、混合、磨制等工序;熟料生产包括熟料窑的烧成和冷却;水泥磨制包括水泥磨机的磨制和包装;生产辅助用水包括厂区清洗、消防、生活用水等。

根据不同的生产环节,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的用水定额和水质要求。例如,在原材料制备环节,每吨原材料的用水量不得超过0.5吨,水质要求为pH值在6.5-8.5之间,悬浮物不得超过50mg/L;在熟料生产环节,每吨熟料的用水量不得超过0.3吨,水质要求为pH值在6.5-8.5之间,悬浮物不得超过30mg/L;在水泥磨制环节,每吨水泥的用水量不得超过0.1吨,水质要求为pH值在6.5-8.5之间,悬浮物不得超过20mg/L。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水泥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用水台账,定期进行用水量和水质的监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和水质。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水泥工业用水质量标准
GB/T 18921-2002 水泥工业用水计量方法
GB/T 18922-2002 水泥工业用水节水技术规范
GB/T 18923-2002 水泥工业用水管理规范
GB/T 18924-2002 水泥工业用水监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