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988-2023
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技术导则
发布时间:2023-03-28 实施时间:2023-05-28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的技术导则。

二、划界原则
1. 河湖划界原则
(1) 河湖划界应以河湖的实际界限为准。
(2) 河湖划界应以河湖的自然界限为主,兼顾人工界限。
(3) 河湖划界应以河湖的水位线为主要标志,兼顾河岸线、滩涂线等界限。
(4) 河湖划界应以河湖的水文、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为依据。

2. 水利工程划界原则
(1) 水利工程划界应以工程实际界限为准。
(2) 水利工程划界应以工程设计界限为主,兼顾实际界限。
(3) 水利工程划界应以工程的水文、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为依据。

三、划界方法
1. 河湖划界方法
(1) 实地勘测法:采用实地勘测方法,测量河湖的水位线、河岸线、滩涂线等界限,确定河湖的实际界限。
(2) 影像解译法:采用遥感影像解译方法,解译河湖的水位线、河岸线、滩涂线等界限,确定河湖的实际界限。
(3) 综合法:采用实地勘测和影像解译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河湖的实际界限。

2. 水利工程划界方法
(1) 工程设计界限法:以工程设计界限为主要依据,结合实际界限确定水利工程的划界。
(2) 工程实际界限法:以工程实际界限为主要依据,结合设计界限确定水利工程的划界。
(3) 综合法:采用工程设计界限和工程实际界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水利工程的划界。

四、划界标志
1. 河湖划界标志
(1) 河湖划界标志应设置在河湖的实际界限上。
(2) 河湖划界标志应设置在易于识别、不易损坏的地方。
(3) 河湖划界标志应设置在河湖的各个方向上,标志应具有明显的方向性。
(4) 河湖划界标志应设置在河湖的重要节点上,如河口、支流汇入处等。

2. 水利工程划界标志
(1) 水利工程划界标志应设置在工程的实际界限上。
(2) 水利工程划界标志应设置在易于识别、不易损坏的地方。
(3) 水利工程划界标志应设置在工程的各个方向上,标志应具有明显的方向性。
(4) 水利工程划界标志应设置在工程的重要节点上,如进水口、出水口等。

五、划界图件
1. 河湖划界图件
(1) 河湖划界图件应包括河湖的实际界限、水位线、河岸线、滩涂线等界限。
(2) 河湖划界图件应标注河湖的名称、面积、容积等基本信息。
(3) 河湖划界图件应标注河湖的水文、水资源、生态环境等信息。

2. 水利工程划界图件
(1) 水利工程划界图件应包括工程的实际界限、设计界限等界限。
(2) 水利工程划界图件应标注工程的名称、类型、规模等基本信息。
(3) 水利工程划界图件应标注工程的水文、水资源、生态环境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7862-2010 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T 50268-2018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269-2018 水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 50270-2018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T 50271-2018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