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626-2010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0-05-31 实施时间:2010-06-30


商场、市场是人员密集、物品丰富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尤为重要。为了保障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商场、市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组织管理
商场、市场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
商场、市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水带、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等,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四、消防安全检查
商场、市场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

五、消防安全培训
商场、市场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设施维护和检验规程
GB 16806-2017 消防用水设备及其配件
GB 51370-2019 商场、超市、市场建筑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