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918-2014
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4-06-30 实施时间:2014-08-30


惠济河流域是河南省的重要河流之一,流经郑州市、新乡市、焦作市等地,是该地区的重要水资源。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惠济河流域的水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保护惠济河流域的水环境,制定了《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污染物排放限值

该标准对惠济河流域内各类污染源的水污染物排放进行了限制。其中,对于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城市生活污水等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排放限值。例如,对于工业废水中的COD、氨氮、总磷等污染物,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排放限值。

2. 排放标准的执行

该标准要求各类污染源必须按照规定的排放限值进行排放,并且要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对于超过排放限值的污染源,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排放达到标准要求。

3. 监测和报告

该标准要求各类污染源必须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处罚措施

该标准对于违反排放标准的污染源,要依法进行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污染源,要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相关标准
1. GB 3838-2002《环境质量标准》
2. GB 3096-200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GB 8978-1996《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4. GB 18918-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5. GB 5084-2005《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