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93.14-2014
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第14部分:芝麻
发布时间:2014-12-30 实施时间:2015-03-01
芝麻是一种重要的油料作物,其种子生产质量直接影响到油料产量和质量。为了保证芝麻种子的生产质量,本标准制定了以下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1. 种子来源:芝麻种子应该来源于经过审定的良种,不得使用病虫害、杂草等有害种子。
2. 土壤要求:芝麻种子生产应该选择土层深厚、排水良好、肥力较高的土地,不得使用含有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的土地。
3. 播种时间:芝麻种子应该在当地适宜的播种时间内进行,一般为4月中旬至5月中旬。
4. 施肥要求:芝麻种子生产应该根据土壤肥力和芝麻生长需要进行适量施肥,不得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肥料。
5. 病虫害防治:芝麻种子生产应该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得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农药。
6. 收获时间:芝麻种子应该在当地适宜的收获时间内进行,一般为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7. 种子质量标准:芝麻种子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种子质量标准,包括种子纯度、杂质含量、水分含量、发芽率等指标。
8. 包装、运输和贮存:芝麻种子应该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运输过程中应该注意防潮、防晒、防震,贮存过程中应该注意通风、干燥、防虫。
相关标准
GB/T 3177-2009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方法
GB/T 1720-2007 农作物种子纯度检验方法
GB/T 1721-2007 农作物种子杂质含量检验方法
GB/T 1722-2007 农作物种子水分含量检验方法
GB/T 1725-2007 农作物种子发芽率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