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997.13-2014
农作物四级种子质量标准 第13部分:花生
发布时间:2014-12-30 实施时间:2015-03-01
:
花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其种子质量直接影响到花生的产量和品质。为了保证花生种子的质量,提高花生的产量和品质,制定了DB41/T 997.13-2014农作物四级种子质量标准 第13部分:花生。
一、质量要求
1.种子外观:种子应完整、饱满、无病虫害、无霉变、无机械损伤、无异味。
2.种子萌发力:种子萌发力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3.种子纯度:种子纯度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4.种子杂质:种子杂质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采用目视法进行检验。
2.萌发力检验:采用温度恒定、湿度适宜的条件下进行萌发力检验。
3.纯度检验:采用目视法和显微镜法进行检验。
4.杂质检验:采用目视法和筛分法进行检验。
三、标志
花生种子应在包装上标明品种、产地、生产年份、净重、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四、包装
花生种子应采用透气性好、防潮、防虫、防霉变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五、运输
花生种子应采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震动的方式进行运输。
六、贮存
花生种子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霉变的仓库中,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
七、出售
花生种子应在包装上标明品种、产地、生产年份、净重、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并在销售前进行质量检验。
相关标准:
1. GB/T 3177-2009 农作物种子萌发力检验方法
2. GB/T 3178-2019 农作物种子纯度检验方法
3. GB/T 3179-2019 农作物种子杂质检验方法
4. GB/T 3180-2019 农作物种子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5. GB/T 3181-2019 农作物种子包装、运输和贮存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