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93.7-2014
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第7部分:大豆
发布时间:2014-12-30 实施时间:2015-03-01


大豆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其种子生产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大豆种子生产,保证种子质量,提高大豆产量和品质,制定了本标准。

1. 技术要求
大豆种子生产应选择适宜的品种,采用科学的种植技术,保证种子的纯度和品质。种子生产应在适宜的地区、适宜的季节进行,避免病虫害的发生和影响种子质量。种子生产应注意防止杂交污染和品种混杂。

2. 生产管理
大豆种子生产应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管理,包括选地、选种、施肥、防治病虫害、采收、加工等环节。种子生产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种子生产的各个环节,以便追溯和管理。

3. 品种保持
大豆种子生产应保持品种的纯度和稳定性,避免品种的变异和混杂。种子生产应注意防止杂交污染和品种混杂,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持品种的纯度和稳定性。

4. 种子质量检验
大豆种子生产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种子质量检验,包括种子纯度、杂质含量、发芽率、萌发势、种子活力等指标。种子质量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确保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标准要求。

5. 种子包装
大豆种子生产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种子包装,包括包装材料、包装规格、标识等。种子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标准要求,保证种子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T 3177-2009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方法
GB/T 3178-2009 农作物种子包装
GB/T 3179-2009 农作物种子标志和标签
GB/T 3180-2009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规则
GB/T 3181-2009 农作物种子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