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045-2015
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核桃
发布时间:2015-05-15 实施时间: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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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核桃是中国传统的名优特产,以其果仁饱满、肉质细腻、味道鲜美、营养丰富而闻名于世。卢氏核桃的产地主要分布在河南省南阳市卢氏县,因此被称为“卢氏核桃”。
为了保护卢氏核桃的地理标志,促进卢氏核桃的发展和推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DB41/T 1045-2015《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核桃》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卢氏核桃的品种、产地、质量等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品种要求
卢氏核桃的品种应为“南阳1号”、“南阳2号”、“南阳3号”、“南阳4号”、“南阳5号”、“南阳6号”、“南阳7号”、“南阳8号”、“南阳9号”等,其中以“南阳1号”为主要品种。
2.产地要求
卢氏核桃的产地应为河南省南阳市卢氏县,且核桃树应在卢氏县境内种植。
3.质量要求
卢氏核桃的果仁应饱满、肉质细腻、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无虫蛀、霉变、异味等质量问题。同时,卢氏核桃的外观应整齐、色泽均匀、果仁大小一致。
4.包装要求
卢氏核桃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材料应无异味、无污染,标识应清晰、准确。
5.标志要求
卢氏核桃的地理标志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通过DB41/T 1045-2015《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核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卢氏核桃的地理标志,促进卢氏核桃的发展和推广,提高卢氏核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05地理标志产品 通用规范
GB/T 18730-2002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规定
GB/T 18731-2002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GB/T 18732-2002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机构规定
GB/T 18733-2002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人员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