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072-2015
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总则
发布时间:2015-08-13 实施时间:2015-11-13


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控制等技术手段,对城市公交车辆进行实时监控、调度、指挥和管理的系统。该系统可以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减少公交车辆的空驶率和拥堵现象,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整体水平。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运行和维护等各个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 基本要求
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实时监控公交车辆的运行状态和位置;
(2)实时调度公交车辆的运行路线和班次;
(3)实时指挥公交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停靠站点;
(4)实时管理公交车辆的运行数据和统计分析结果;
(5)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2. 功能模块
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应包括以下功能模块:
(1)车辆监控模块:实时监控公交车辆的运行状态和位置;
(2)调度指挥模块:实时调度公交车辆的运行路线和班次;
(3)数据管理模块:实时管理公交车辆的运行数据和统计分析结果;
(4)用户服务模块:提供公交车辆的实时位置、到站时间等信息。

3. 技术指标
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应满足以下技术指标:
(1)实时性:系统应能够实时监控公交车辆的运行状态和位置;
(2)准确性:系统应能够准确判断公交车辆的到站时间和运行路线;
(3)稳定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
(4)安全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够保护公交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4. 测试方法
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的测试方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功能测试:测试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2)性能测试:测试系统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3)安全测试:测试系统的安全性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4)兼容性测试:测试系统与其他软硬件设备的兼容性是否良好。

5. 验收标准
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的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系统性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3)系统安全性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4)系统稳定性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6. 使用要求
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的使用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用户界面和操作性;
(2)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
(3)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故障诊断和维护功能;
(4)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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