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二、术语和定义
2.1 生态建设项目:指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的项目。
2.2 水土保持单元工程:指在生态建设项目中,为保护和改善水土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促进水土保持,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而采取的一系列工程措施。
2.3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指在生态建设项目中,为保护和改善水土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促进水土保持,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而采取的小型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三、技术要求
3.1 设计要求
(1)水土保持单元工程应根据地形、土壤、降雨等自然条件,结合工程用途和生态环境要求,合理选取工程措施和设计参数。
(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应根据地形、水文、水资源、水土条件等自然条件,结合工程用途和生态环境要求,合理选取工程措施和设计参数。
3.2 施工要求
(1)水土保持单元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3 管理要求
(1)水土保持单元工程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工程设施,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工程设施,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四、评定方法
4.1 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应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监理记录、维护记录等。
4.2 评定内容
评定内容应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环保等方面。
4.3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应根据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工程用途等因素确定。
五、评定结果
评定结果应根据评定标准确定,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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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78-2019 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GB/T 50379-2019 生态城市评价方法
GB/T 50380-2019 生态城市评价结果分类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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