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程是指对矿山开采、选矿、尾矿库、废弃物堆放场等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和修复的工程。该工程的施工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本标准旨在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环境安全。
1.基本要求
1.1 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熟悉本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1.2 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环境安全。
1.3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监理内容
2.1 施工前的监理
2.1.1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水平、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
2.1.2 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状况、地质条件等进行勘察和评估。
2.1.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核。
2.2 施工中的监理
2.2.1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2.2.2 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状况、地质条件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2.2.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2.3 施工后的监理
2.3.1 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3.2 对环境恢复和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2.3.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评估。
3.监理程序
3.1 签订监理合同
3.2 制定监理计划
3.3 进行监理前的准备工作
3.4 进行监理工作
3.5 编制监理报告
3.6 进行监理后的工作
4.监理方法
4.1 现场监理
4.2 文件审核
4.3 数据分析
4.4 抽样检测
4.5 专家评审
5.监理报告编制
5.1 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5.1.1 监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5.1.2 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
5.1.3 现场环境状况和地质条件
5.1.4 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
5.1.5 环境保护和治理效果
5.1.6 监理意见和建议
5.2 监理报告应及时编制和提交,确保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相关标准
GB/T 50346-2015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程施工规范
GB/T 50347-2015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348-2015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程监测规范
GB/T 50349-2015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程评估规范
GB/T 50350-2015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程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