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231-2016
生态公益林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6-03-18 实施时间:20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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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是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条件、促进生态建设而划定的、实行特定管理的林地。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是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保证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质量,需要对其进行监测。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生态公益林监测工作而制定的。
1.技术要求
生态公益林监测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可持续性的原则。监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监测方法和技术,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监测内容
生态公益林监测内容包括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林业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具体包括土壤、水体、大气、植被、野生动物、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方面的监测。
3.监测方法
生态公益林监测方法应当根据监测内容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监测方法应当科学、规范、可靠、可操作。具体包括现场调查、实验室分析、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方法。
4.监测数据处理
生态公益林监测数据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可靠。监测数据应当进行统计分析、质量控制、数据挖掘等处理,形成监测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
5.报告编制
生态公益林监测报告应当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结果、数据分析、问题分析、建议措施等内容。监测报告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有科学性、可读性、可操作性。
相关标准:
GB/T 19212-2011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范
GB/T 19213-2011 生态公益林管理规范
GB/T 19214-2011 生态公益林评价规范
GB/T 19215-2011 生态公益林监测规范
GB/T 19216-2011 生态公益林保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