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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文物建筑数码照片资料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其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文物建筑数码照片资料的管理,保障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传承。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文物建筑数码照片资料的管理,包括文物建筑的外观、内部结构、装饰、细节等方面的照片资料。
二、术语和定义
2.1 文物建筑:指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建筑物,包括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古城镇等。
2.2 数码照片:指使用数码相机或其他数码设备拍摄的照片。
2.3 资料管理:指对文物建筑数码照片资料进行整理、存储、传输、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2.4 数码照片资料:指文物建筑的数码照片及其相关信息,包括照片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拍摄角度、拍摄目的等信息。
三、要求
3.1 数码照片的拍摄
3.1.1 拍摄前应对拍摄对象进行充分了解,确定拍摄角度、光线、构图等要素。
3.1.2 拍摄时应注意保持照片的清晰度、色彩还原度和细节表现力。
3.1.3 拍摄时应注意保护文物建筑,避免对其造成损害。
3.2 数码照片的整理
3.2.1 数码照片应按照时间、地点、拍摄者等信息进行分类整理。
3.2.2 数码照片应进行质量检查,删除质量不合格的照片。
3.2.3 数码照片应进行标注,包括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拍摄角度、拍摄目的等信息。
3.3 数码照片的存储
3.3.1 数码照片应存储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避免受到磁场、静电、温度、湿度等因素的影响。
3.3.2 数码照片应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4 数码照片的传输
3.4.1 数码照片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避免数据泄露和损坏。
3.4.2 数码照片的传输应进行记录,包括传输时间、传输方式、传输对象等信息。
3.5 数码照片的使用
3.5.1 数码照片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5.2 数码照片的使用应符合文物保护的原则和要求。
3.5.3 数码照片的使用应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方式、使用对象等信息。
四、管理要求
4.1 建立文物建筑数码照片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流程。
4.2 建立文物建筑数码照片资料库,对数码照片进行分类、整理、存储和传输。
4.3 建立文物建筑数码照片资料备份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4 建立文物建筑数码照片资料使用制度,规范数码照片的使用方式和范围。
4.5 建立文物建筑数码照片资料管理监督制度,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相关标准:
GB/T 3096-2008 数字照片质量要求
GB/T 3297-2002 数字照片存储技术要求
GB/T 3298-2002 数字照片传输技术要求
GB/T 3299-2002 数字照片标准格式
GB/T 3300-2002 数字照片信息交换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