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1604-2018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8-06-08 实施时间:2018-06-08


餐饮业是城市中重要的服务业之一,但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餐饮业中的烹饪、烘焙、烤制、炸制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很大的危害。为了规范餐饮业中油烟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中国环境保护部制定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604-2018)。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餐饮业中的烹饪、烘焙、烤制、炸制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2.排放限值: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餐饮场所的油烟排放限值,包括烹饪油烟排放限值、烤炉油烟排放限值、烤箱油烟排放限值、烤炸设备油烟排放限值等。

3.排放控制措施:该标准规定了餐饮业中油烟排放控制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包括油烟净化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油烟管道的设计和安装、油烟排放监测等。

4.监测和检测:该标准规定了餐饮业中油烟排放的监测和检测方法,包括油烟排放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监测数据的处理和报告等。

5.处罚和责任:该标准规定了餐饮业中油烟排放不符合标准的处罚和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等。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餐饮业中油烟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2.《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
4.《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5.《城市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8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