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710-2018
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通则
发布时间:2018-11-12 实施时间:2019-02-12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越来越重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之一,中国政府也在积极推进减排工作。其中,对企业和机构的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和公开是重要的一环。为此,国家能源局制定了《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通则》(DB41/T 1710-2018),以规范企业和机构的报告行为,促进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能源生产、转化、利用和消费单位,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

2. 报告内容:企业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报告内容,对二氧化碳排放情况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排放量、排放强度、排放来源、排放趋势等。

3. 报告方式:企业和机构可以通过国家能源局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报告,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报告。同时,企业和机构应当将报告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报告周期:企业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报告周期进行报告。报告周期为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两种,具体时间由国家能源局指定。

5. 报告审核:国家能源局将对企业和机构的报告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进行退回或者不予受理。同时,国家能源局还将对报告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年度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推动企业和机构加强对二氧化碳排放情况的监测和管理,促进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能源消费和环境保护的认识,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减排工作。

相关标准:
GB/T 25844-2010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GB/T 27963-201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GB/T 31905-2015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GB/T 31904-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GB/T 31906-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