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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是指在动物疫病疫情调查、疫情监测、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对疑似病例、疑似感染源、疑似病原体等进行采样,以便进行实验室检验和诊断的方法。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1.基本要求
1.1 采样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动物疫病学和实验室技术知识,熟悉采样器具和采样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采样质量。
1.2 采样器具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采样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1.3 采样部位应根据疾病特点和病原体分布情况选择,采样量应充足,采样时间应在病程早期或病变部位出现前进行。
1.4 采样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交叉污染,采样器具应及时更换或消毒处理,采样标识应清晰明确。
2.采样器具
2.1 采样器具应具备良好的材质、密封性和耐腐蚀性能,采样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2.2 常用的采样器具有采血管、采血针、采粪勺、采尿杯、采咽拭子、采鼻拭子、采肛拭子、采皮肤切片等。
3.采样方法
3.1 采血:采血前应消毒,采血时应注意避免血液污染,采血量应根据动物体重和采血部位确定。
3.2 采粪:采粪前应清洗肛门周围毛发,采粪勺应深入肛门,采集充足的粪便样品。
3.3 采尿:采尿前应清洗外阴部,采尿杯应放置在动物下腹部,等待动物排尿。
3.4 采咽拭子:采咽前应让动物张口,用消毒的咽拭子从咽部刮取样品。
3.5 采鼻拭子:采鼻前应清洗鼻孔,用消毒的鼻拭子从鼻孔中刮取样品。
3.6 采肛拭子:采肛前应清洗肛门周围毛发,用消毒的肛拭子从肛门中刮取样品。
3.7 采皮肤切片:采皮肤切片前应清洗采样部位,用消毒的切片刀在病变部位切取皮肤组织。
4.采样部位
4.1 采血:常用的采血部位有颈静脉、股静脉、尾静脉等。
4.2 采粪:采粪部位应选择新鲜粪便,避免污染。
4.3 采尿:采尿部位应选择新鲜尿液,避免污染。
4.4 采咽拭子:采咽部位应选择咽喉炎症状明显的动物。
4.5 采鼻拭子:采鼻部位应选择鼻塞、流涕等症状明显的动物。
4.6 采肛拭子:采肛部位应选择腹泻、便秘等症状明显的动物。
4.7 采皮肤切片:采样部位应选择病变部位,避免正常皮肤组织污染。
5.采样量
5.1 采血:采血量应根据动物体重和采血部位确定,一般不超过动物总血量的10%。
5.2 采粪:采粪量应充足,一般不少于10g。
5.3 采尿:采尿量应充足,一般不少于10ml。
5.4 采咽拭子、采鼻拭子、采肛拭子:采样量应充足,避免采集到的样品过少。
5.5 采皮肤切片:采样量应充足,避免采集到的样品过少。
6.采样时间
6.1 采血:采血时间应在病程早期进行,避免病情加重或血液变化。
6.2 采粪、采尿、采咽拭子、采鼻拭子、采肛拭子:采样时间应在病程早期或病变部位出现前进行,避免病情加重或病原体分布不均。
6.3 采皮肤切片:采样时间应在病变部位出现后进行,避免病变过程未完全发展。
7.采样处理
7.1 采样后应及时处理样品,避免样品变质或污染。
7.2 采血样品应放置在离心管中,离心后分离血清或血浆。
7.3 采粪、采尿、采咽拭子、采鼻拭子、采肛拭子:样品应放置在采样容器中,避免污染。
7.4 采皮肤切片:样品应放置在离心管中,加入适量生理盐水或PBS缓冲液,避免干燥或变质。
8.采样标识
8.1 采样容器应标明采样日期、采样部位、动物品种、动物编号等信息。
8.2 采样容器应密封保存,避免样品污染或变质。
8.3 采样容器应标明采样人员、采样单位等信息,方便追溯和管理。
相关标准:
1. GB/T 22470-2008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技术规范
2. GB/T 22471-2008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质量控制规范
3. GB/T 22472-2008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报告编制规范
4. GB/T 22473-2008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结果判定规范
5. GB/T 22474-2008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数据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