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是我国重要的旅游资源,但气象灾害给旅游景区带来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为了保障旅游景区的安全稳定运行,本标准制定了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规范。
1.基本要求
1.1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原则,确保旅游景区安全稳定运行。
1.2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1.3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配备专业的气象服务人员和设备,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1.4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加强与气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提高服务水平。
2.服务内容
2.1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提供气象预报、预警、监测等服务,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为旅游景区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2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提供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评估等服务,确保旅游景区应急处置能力。
2.3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提供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服务,及时发现和预防气象灾害风险。
3.服务流程
3.1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包括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环节。
3.2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旅游景区、游客发布气象信息和预警信息。
3.3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旅游景区应急处置能力和效果。
4.服务标准
4.1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4.2 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相关标准
- GB/T 30960-2014 旅游景区安全服务规范
- GB/T 30961-2014 旅游景区应急管理规范
- GB/T 30962-2014 旅游景区安全标志规范
- GB/T 30963-2014 旅游景区安全评价规范
- GB/T 30964-2014 旅游景区安全监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