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17/T 269-2019
政府系统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06 实施时间:2019-12-06


政府系统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是政府系统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政府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政府系统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基本要求
1.政府系统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2.政府系统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应当注重实效,确保督办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政府系统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应当注重保密,确保督办工作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二、工作流程
1.领导批示件的收集: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建立领导批示件收集机制,及时收集领导批示件。
2.领导批示件的登记: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建立领导批示件登记机制,对收集到的领导批示件进行登记。
3.领导批示件的分发: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建立领导批示件分发机制,及时将领导批示件分发给相关部门。
4.领导批示件的督办: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建立领导批示件督办机制,对领导批示件进行督办。
5.领导批示件的反馈: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建立领导批示件反馈机制,及时向领导反馈督办结果。

三、责任分工
1.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明确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的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建立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四、督办方式
1.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根据领导批示件的性质和重要程度,采取不同的督办方式,确保督办工作的有效性。
2.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建立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督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五、督办结果反馈
1.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及时向领导反馈督办结果,确保领导对工作的掌握和了解。
2.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应当建立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的评估机制,对督办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相关标准
GB/T 12345-2019 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GB/T 6789-2016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