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947-2020
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0-01-20 实施时间:2020-04-20


人工湿地是一种利用湿地生态系统的自净作用,对污水进行处理的技术。在污水处理厂中,人工湿地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尾水处理方式,具有处理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等优点。本标准旨在规范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以保证人工湿地的处理效果和运行稳定性。

1. 设计要求
1.1 湿地类型
根据尾水水质、水量、处理要求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湿地类型,包括自然湿地、人工湿地和复合湿地等。
1.2 设计原则
设计应遵循“适度规模、合理布局、科学选址、生态优先”的原则,确保人工湿地的处理效果和运行稳定性。
1.3 设计参数
设计应根据尾水水质、水量、处理要求等因素,确定适宜的设计参数,包括湿地面积、水深、水力停留时间、植被种类和密度等。
1.4 设计标准
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等。

2. 建设要求
2.1 施工质量
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人工湿地的建设质量。
2.2 设施配套
人工湿地应配套相应的设施,包括进水口、出水口、检修井、排气管道等。
2.3 植被配置
根据设计要求,合理配置植被,确保人工湿地的生态功能。

3. 运行管理
3.1 运行要求
人工湿地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运行,确保处理效果和运行稳定性。
3.2 运行记录
应建立完整的运行记录,包括进出水水质、水位、植被生长情况等。
3.3 检查维护
应定期对人工湿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生态功能的发挥。

4. 技术要求
4.1 水质要求
人工湿地出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等。
4.2 处理效果
人工湿地的处理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COD、NH3-N、TP等指标的去除率。
4.3 运行稳定性
人工湿地应具有良好的运行稳定性,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和处理效果。

相关标准
GB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
GB/T 18920-2002 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规范
GB/T 18921-2002 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规范
GB/T 18922-2002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规范
GB/T 18923-2002 污水处理厂设备选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