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1066-202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13 实施时间:2020-06-01


工业炉窑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但是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其中,燃煤工业炉窑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限值分别为200mg/m³、300mg/m³和20mg/m³;燃气工业炉窑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50mg/m³和20mg/m³;燃油工业炉窑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0mg/m³、200mg/m³和20mg/m³。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要求。工业炉窑的排放口应当设置监测设备,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数据。

为了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标准还规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工业炉窑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污染物排放台账,定期对工业炉窑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相关标准
- GB 13271-201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 633-201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监测技术指南
- HJ 634-201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监测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 HJ 635-201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 HJ 636-201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