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1953-2020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13 实施时间:2020-06-01
水泥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工业部门之一,但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为了规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国家制定了DB41/ 1953-2020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烟尘排放标准
水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DB41/ 1953-2020标准规定,水泥生产企业的烟尘排放浓度应不超过50mg/m³。
2.二氧化硫排放标准
水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DB41/ 1953-2020标准规定,水泥生产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应不超过200mg/m³。
3.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水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DB41/ 1953-2020标准规定,水泥生产企业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不超过400mg/m³。
4.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
除了上述三种污染物,水泥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其他有害气体和颗粒物。DB41/ 1953-2020标准规定,水泥生产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其他污染物的排放。
5.监测和报告要求
DB41/ 1953-2020标准还规定了水泥生产企业应建立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数据。
相关标准
GB 16297-1996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规范
GB 4915-2005水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GB 50443-2008水泥生产企业环境管理规范
GB 3096-2008环境噪声标准
GB 12348-200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