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8/T 1-2020
政务服务“三集中、三直接”改革指引规范
发布时间:2020-06-23 实施时间:2020-07-13


政务服务“三集中、三直接”改革是指将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府部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到网上办理,实现政务服务直接面向群众、直接面向企业、直接面向社会的改革。该改革旨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和企业享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为了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直接”改革,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DB4108/T 1-2020 政务服务“三集中、三直接”改革指引规范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府部门
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原则,集中到具有相应职能的政府部门办理。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职责范围和服务内容,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服务标准统一。

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部门向社会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窗口,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原则,集中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标准、流程和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让群众和企业享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网上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尽可能地向网上转移,实现网上办理。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网站和移动客户端,提供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让群众和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四、政务服务直接面向群众
政务服务应当直接面向群众,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窗口,提供便捷的服务,让群众能够及时、方便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五、政务服务直接面向企业
政务服务应当直接面向企业,让企业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服务窗口,提供便捷的服务,让企业能够及时、方便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六、政务服务直接面向社会
政务服务应当直接面向社会,让社会各界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会服务窗口,提供便捷的服务,让社会各界能够及时、方便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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