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窗口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是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规范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形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研究所、中国政府网联合编制了《政务服务窗口十项文明服务规范》。
该标准共分为十项服务规范,分别是:
1. 服务态度规范:服务人员应以礼貌、热情、耐心的态度接待群众,不得有不尊重、不礼貌、不耐心的行为。
2. 服务语言规范:服务人员应使用规范的语言,不得使用粗口、脏话、歧视性语言等不文明用语。
3. 服务环境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应保持整洁、明亮、舒适的服务环境,不得有噪音、异味、杂物等影响服务质量的因素。
4. 服务程序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为群众提供服务,不得有违规操作、拖延时间等行为。
5. 服务效率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应尽快为群众提供服务,不得有故意拖延、推诿、不作为等行为。
6. 服务保密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应严格保护群众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篡改、滥用等。
7. 服务公正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应公正、公平、公开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不得有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行为。
8. 服务安全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应保障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有安全隐患、安全漏洞等。
9. 服务创新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应积极推进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
10. 服务监督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应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
以上十项服务规范,是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底线。政务服务窗口应严格遵守这些规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相关标准
- GB/T 27922-2011 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 GB/T 27923-2011 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标准化管理指南
- GB/T 27924-2011 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流程规范
- GB/T 27925-2011 政务服务窗口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 GB/T 27926-2011 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投诉处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