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流小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过程的区域,是水文学研究和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单位。径流小区布设和监测是保证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手段。本标准主要包括径流小区的布设、监测点的设置、监测参数、监测设备、监测频次、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内容。
一、径流小区的布设
1.径流小区的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水文过程和监测目的确定,应包括流域内的主要水文地貌类型和水文过程。
2.径流小区应根据地形、土地利用、土壤类型、降雨量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子区,每个子区应有一个代表性监测点。
3.径流小区的布设应考虑到监测点的代表性和可比性,应尽量避免受到人为干扰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二、监测点的设置
1.监测点应设置在径流小区内,代表该区域的水文地貌类型和水文过程。
2.监测点应设置在地形高程较高的位置,避免受到洪水和地下水的影响。
3.监测点应设置在土地利用类型相同或相近的地区,避免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对监测数据的影响。
4.监测点应设置在土壤类型相同或相近的地区,避免不同土壤类型对监测数据的影响。
三、监测参数
1.径流小区的监测参数应包括降雨量、径流量、水位、水质等。
2.监测参数应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点的特点确定,应尽量避免监测参数过多或过少。
四、监测设备
1.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监测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校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监测频次
1.监测频次应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参数的特点确定,应尽量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监测频次应根据不同的监测参数和监测点的特点确定,应尽量避免监测频次过高或过低。
六、数据处理
1.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和分析。
2.监测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七、报告编制
1.监测数据应编制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方法、监测数据、数据处理和分析、结论和建议等。
2.监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应尽量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水文测站布设规范
GB/T 18921-2002 水文测站监测规范
GB/T 18922-2002 水文测站数据处理规范
GB/T 18923-2002 水文测站数据报告规范
GB/T 18924-2002 水文测站数据质量控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