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1/T 9.4-2021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1-01-26 实施时间:2021-04-26


一、基本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反恐怖防范管理制度,制定反恐怖防范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师生员工的反恐怖防范意识和安全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应当设立反恐怖防范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管理制度。
(二)学校应当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反恐怖防范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反恐怖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学校应当建立反恐怖防范信息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掌握反恐怖防范信息,做好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

三、安全防范
(一)学校应当建立安全防范体系,加强门禁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二)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防范恐怖袭击。
(三)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范学生参与恐怖活动。
(四)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安全。

四、应急预案
(一)学校应当制定反恐怖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二)学校应当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学校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保障。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30966-201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GB/T 19624-201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