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17T 322-2021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1-09-29 实施时间:2021-10-29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进行动物病原微生物研究和检测的重要场所,但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废弃物包括实验室中使用过的培养基、试剂、动物尸体、组织、血液、尿液、粪便等,这些废弃物中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如果不妥善处理,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

本标准要求实验室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 废弃物收集

实验室废弃物应当分类收集,分别放置在不同的容器中,避免混合。收集容器应当密闭,防止废弃物外泄。对于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弃物,应当在容器上标明相关标识,以便于识别和处理。

2. 废弃物运输

实验室废弃物应当由专门的运输人员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止废弃物外泄和污染环境。对于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弃物,应当采取专门的运输方式,避免与其他物品混装。

3. 废弃物处理

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应当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含有的病原微生物种类进行选择。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高温消毒、化学消毒、物理处理等。对于含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废弃物,应当采取高效的处理方式,确保彻底消灭病原微生物。

4. 废弃物处置

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包括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对于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弃物,应当采取专门的处置方式,避免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总之,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相关标准
- GB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 18871-2015 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卫生标准
- GB 18484-2014 危险废物名录及其代码
- GB 5085.3-2007 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标准 第3部分:医疗废物管理
- GB 19489-2008 医疗废物分类与分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