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174-2021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1-10-19 实施时间:2022-01-18


城市微气候是指城市内部不同区域之间存在的气象差异,包括温度、湿度、风速、风向、辐射等气象要素。城市微气候监测点是指用于监测城市微气候的设备和系统,通过对城市微气候的监测,可以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要求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应具备以下技术要求:

(1)能够准确、稳定地测量温度、湿度、风速、风向、辐射等气象要素;

(2)能够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处理、传输和存储;

(3)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和开放,提供数据接口和数据服务;

(4)能够满足城市微气候监测的实际需求,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

2. 设备配置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应配置以下设备:

(1)温湿度传感器:用于测量空气温度和湿度;

(2)风速风向传感器:用于测量风速和风向;

(3)辐射传感器:用于测量太阳辐射、长波辐射和短波辐射;

(4)数据采集器:用于采集传感器数据并进行处理;

(5)通信模块:用于数据传输和远程监控;

(6)电源系统:用于供电。

3. 数据采集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应能够实现数据自动采集,采集周期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数据采集应具备以下要求:

(1)采集数据应准确、稳定、连续;

(2)采集数据应具备时间戳和传感器编号等信息;

(3)采集数据应具备一定的容错能力,能够自动处理异常数据。

4. 数据处理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采集的数据应进行处理,包括数据校验、数据清洗、数据分析等。数据处理应具备以下要求:

(1)数据校验应能够自动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数据清洗应能够自动处理异常数据和重复数据;

(3)数据分析应能够实现数据可视化和数据挖掘等功能。

5. 数据传输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应能够实现数据自动传输,数据传输应具备以下要求:

(1)数据传输应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数据传输应具备一定的容错能力,能够自动处理传输异常;

(3)数据传输应具备一定的实时性和可靠性。

6. 数据存储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采集的数据应进行存储,数据存储应具备以下要求:

(1)数据存储应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数据存储应具备一定的容错能力,能够自动处理存储异常;

(3)数据存储应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

7. 数据共享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采集的数据应进行共享和开放,数据共享应具备以下要求:

(1)数据共享应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2)数据共享应具备一定的开放性和互操作性;

(3)数据共享应具备一定的可访问性和可用性。

相关标准
GB/T 30967-2014 城市气象观测规范

GB/T 30968-2014 城市气象观测设备规范

GB/T 30969-2014 城市气象观测数据处理规范

GB/T 30970-2014 城市气象观测数据传输规范

GB/T 30971-2014 城市气象观测数据共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