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国家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的必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交通、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服务。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管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
为了更好地提供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城市服务圈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 15分钟服务圈基本原则与总体要求》标准。
该标准明确了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15分钟服务圈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其中,15分钟服务圈是指城市居民在15分钟内能够到达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区、学校、医院、公园、商业中心等。15分钟服务圈的建设是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的重要途径。
该标准要求,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覆盖。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应当覆盖城市所有区域和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
2. 均等普惠。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均等普惠,不得因地域、收入、身份等因素而差异化。
3. 便捷高效。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应当便捷高效,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缩短服务时间和距离。
4. 综合协同。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应当综合协同,打破部门和行业之间的壁垒,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5. 公开透明。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提高服务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该标准还要求,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总体要求:
1. 坚持人民中心。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应当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
2. 坚持科学规划。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3. 坚持分类施策。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 坚持创新发展。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创新发展,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5. 坚持法治保障。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加强法治保障,保障服务的公正、公平、公开。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城市规划标准
GB/T 50379-2019 城市设计标准
GB/T 50380-2019 城市建设标准
GB/T 50381-2019 城市管理标准
GB/T 50382-2019 城市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