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6/T 53-2021
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03 实施时间:2021-12-25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及其下属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使用公务用车的单位。

二、公务用车的管理
1.公务用车的配备
(1)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合理确定车型、数量和配置。
(2)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总量和结构,避免浪费和奢侈。
2.公务用车的购置
(1)公务用车的购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严格控制购置标准和价格,避免超标准、超价格购置。
(2)公务用车的购置应当经过招标、比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3.公务用车的使用
(1)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公务需要,不得用于私人活动和其他非公务用途。
(2)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不得超速、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
(3)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节能减排要求,合理控制车速、避免急加急减、减少空转等行为,降低油耗和排放。
4.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
(1)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应当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应当及时、规范、专业,避免因疏忽大意或不当操作导致车辆故障和事故。
5.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处置
(1)公务用车的报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进行,严格控制报废标准和程序,避免滥报废和浪费。
(2)公务用车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处置标准和程序,避免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

三、监督管理
1.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
2.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检查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保养情况和维修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务用车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节约。

相关标准:
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8352.5-2013 汽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5部分:柴油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9596-2017 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管理规范
GB/T 27930-2015 公务用车节能与环保评价方法
GB/T 27931-2015 公务用车节能与环保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