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6/T 57-2022
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2-05-20 实施时间:2022-06-20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社会化环境检测的机构,包括环境监测机构、环境检测机构、环境评估机构、环境工程监理机构等。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7107-1997《环境监测术语》相同。

三、组织管理
1.机构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和备案。
2.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3.机构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4.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保证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5.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文件控制、记录管理、内部审核、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等环节。

四、质量管理
1.机构应当按照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
2.机构应当按照GB/T 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的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
3.机构应当按照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要求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
4.机构应当按照GB/T 29490-2013《社会责任指南》的要求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
5.机构应当按照GB/T 27922-2011《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要求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

五、技术要求
1.机构应当按照GB/T 14684-2011《环境监测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监测。
2.机构应当按照GB/T 18920-200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3.机构应当按照GB/T 14848-2017《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进行饮用水水质监测。
4.机构应当按照GB/T 3838-2002《城市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进行城市污水排放监测。
5.机构应当按照GB/T 14846-20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六、检测报告
1.机构应当按照GB/T 19495-2004《环境监测报告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监测报告。
2.机构应当在监测报告中详细说明监测方法、监测结果、数据处理方法和结论等内容。
3.机构应当在监测报告中注明监测日期、监测地点、监测项目、监测标准和监测机构等信息。
4.机构应当在监测报告中注明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误差范围等信息。
5.机构应当在监测报告中注明监测结果的评价和建议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7107-1997 环境监测术语
GB/T 14684-2011 环境监测规范
GB/T 18920-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 饮用水水质标准
GB/T 3838-2002 城市污水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