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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691-2007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大葱操作指南是针对出口大葱的生产、采收、包装、贮藏、运输、检验、标志、包装、质量等方面的规范。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出口大葱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我国出口大葱的竞争力。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大葱的生产、采收、包装、贮藏、运输、检验、标志、包装、质量等方面的规范。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78-2002《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术语》相同。
三、品种要求
出口大葱的品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品种应当统一,品质应当优良,无病虫害。
四、生产要求
1.土壤要求:出口大葱应当在土层深度在20cm以上,土壤肥沃、排水良好、PH值在6.5-7.5之间的地方种植。
2.施肥要求:出口大葱应当在生长期内适时施肥,施肥量应当根据土壤肥力和作物生长需要进行调整。
3.病虫害防治:出口大葱应当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防治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
4.采收要求:出口大葱应当在生长期结束后,葱叶枯黄时采收,采收后应当及时清洗,去掉泥沙和残留的葱叶。
五、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出口大葱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包装规格:出口大葱的包装规格应当根据出口国家的要求进行调整。
3.包装方式:出口大葱应当采用透气性好、防潮、防震、防压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六、贮藏要求
出口大葱应当在贮藏过程中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震、防压,贮藏温度应当控制在0℃-5℃之间。
七、运输要求
出口大葱应当采用专用运输工具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震、防压,运输温度应当控制在0℃-5℃之间。
八、检验要求
出口大葱应当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品质、含水量、残留农药等。
九、标志要求
出口大葱应当在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产地、品种、规格、贮藏条件、保质期等信息。
十、包装要求
出口大葱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异味、无污染。
十一、质量要求
出口大葱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品质应当优良,无病虫害,无污染。
相关标准:
GB/T 178-2002 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术语
GB/T 19630-2005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要求
GB/T 27014-20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161-2016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规范
GB/T 27162-2016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共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