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081-2008
行政服务标准体系 服务工作标准体系
发布时间:2008-12-09 实施时间:2008-12-30


DB37/T 1081-2008 行政服务标准体系 服务工作标准体系是为了规范行政服务工作,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标准。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行政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公众对行政服务的信任和满意度,促进政府与社会的良好互动关系。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程序、服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服务工作的改进与创新等方面的要求。

1. 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

服务宗旨:行政服务的宗旨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服务对象:行政服务的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服务内容:行政服务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全面、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服务方式:行政服务的方式应当多样化、便捷化、普惠化,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

服务质量:行政服务的质量应当高效、规范、公正、透明,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2. 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

服务工作的组织机构:行政服务的组织机构应当合理、科学、高效,确保服务工作的顺畅进行。

人员配备:行政服务的人员配备应当符合服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工作流程:行政服务的工作流程应当规范、简化、透明,确保服务工作的高效进行。

信息管理:行政服务的信息管理应当科学、规范、安全,确保服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3. 服务工作的实施程序

服务工作的接待:行政服务的接待应当热情、礼貌、周到,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咨询:行政服务的咨询应当准确、及时、专业,解答服务对象的疑问。

申请:行政服务的申请应当简化、便捷、规范,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审批:行政服务的审批应当公正、透明、规范,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办理:行政服务的办理应当高效、规范、便捷,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反馈:行政服务的反馈应当及时、准确、有效,接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4. 服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监督:行政服务的监督应当严格、公正、有效,确保服务工作的规范进行。

评估:行政服务的评估应当科学、客观、全面,为服务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

考核:行政服务的考核应当公正、透明、有力,促进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5. 服务工作的改进与创新

改进:行政服务的改进应当持续、有计划、有针对性,提高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创新:行政服务的创新应当积极、开放、前瞻,满足服务对象的多样化需求。

经验总结:行政服务的经验总结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为服务工作的改进提供借鉴。

相关标准
GB/T 27922-2011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7923-2011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管理规范
GB/T 27924-2011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南
GB/T 27925-2011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GB/T 27926-2011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设施要求